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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空产城融合示范区咨询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4-25 14:17   作者:郭伟    来源:开云·kaiyun网页版登录有限公司    阅读: 次   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
1.竞争性磋商条件

项目名称:临空产城融合示范区咨询服务单位采购

资金来源:自筹,已落实

项目出资比例:100%

人: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

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,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。

2.项目概况

2.1建设地点:济南高新区临空经济区。

2.2标段划分:共划分为一个标段。

2.3竞争性磋商范围:结合临空区域当前发展现状、政策要求、资源优势、项目建设、交通规划、人口优势等内容,对临空南侧产城融合示范区进行策划设计工作,对文旅、综合开发实施模式、分期开发项目策划进行策划咨询服务,并形成研究报告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。

3.供应商资格要求

3.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、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;

3.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承担过类似咨询业绩;

3.3供应商未被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网站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shixin/)列为失信被执行人;

3.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
4.供应商信息填报

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,请于2024425日至2024429日,每日9:00-16:30(北京时间),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(要求清晰可辨)发送至ggjnzbb@126.com邮箱邮件命名为“供应商名称+项目名称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,联系电话:0531-88816265。

1)营业执照;

2)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;

3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网站截图;

4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、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;

5供应商信息一览表(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邮箱)

备注:1)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,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、逾期不提交,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,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
2)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,如有虚假,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。

3)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,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,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。

5.联系方式

人: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

代理机构:国管招标(北京)有限公司

人:宋工、李工

   话:0531-88816265

监督部门:开云·kaiyun网页版登录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/纪检监察办公室

监督电话:0531-88816225